2022年北京丰台区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工作安排(6月12日前发送申请材料)
2022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工作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公办校:
6月12日前,家长将申请材料按学生本学期所在年级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请注意关注邮箱回复内容。
2.申请民办校:6月10日前,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需发送到上述邮箱。
二、审核反馈时间及方式
1.初审不通过结果反馈时间:2022年6月24日前。
2.复审不通过反馈时间:2022年7月6日前。
申请公办校的,均通过邮件反馈。申请民办校的,均由民办校反馈。
三、分配结果通知时间及方式
7月6日后由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分配结果。
四、所需提交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国外转入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
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父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
学生父母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或母页(必须与学生同一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1)自有住房的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租住房屋的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二至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2年4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一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2年4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二至五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租赁税收缴款书;
一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租赁税收缴款书;
⑥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
1.跨省转入
(1)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2)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父(母)现役军人证件;
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或军产房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京籍父(母)户口簿首页、父(母)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继父(母)的,还需提供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养父(母)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其真伪的验证截图(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自有住房(租房)地址一致;
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5)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区台办/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台湾转入的,还需提供台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其真伪的验证截图(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
五、提交材料格式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家长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后,扫描或拍照,文件以“学生姓名+登记表”命名(如张某登记表)。
2.其他材料扫描或拍摄原件,文件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某户口本首页、张某父母结婚证)。
3.将所有电子文件材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现年级+学生姓名+本市(或非本市、或按本市)+跨省(或外区、或区内、或国外)+手机号”命名(如五年级张某本市跨省138********),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所有扫描或拍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六、说明及要求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转学年级指本学期学生所在年级,本次办理年级为一至五年级。超过申请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首页、房主页、地址页、时间页、签字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书和实际居住材料。
4.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片区或邻近片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自行放弃转入的,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5.家长向转出学校获取学生国家学籍号或北京教育ID号,并及时督促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对学籍平台转出信息审核通过,确保学籍调转成功。
6.家长须确保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7.咨询电话:63813947、638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