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10日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2024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中国侨联机关服务中心。负责机关各项后勤服务工作,接受办公厅业务指导和统筹管理,为机关提供各种后勤服务;负责机关车辆申请、配备、更新等相关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楼食堂管理;承办机关委托的会务等工作。
2.中国华侨华人研究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中国侨联对策应用研究、侨情侨史研究、国际移民研究、侨务理论研究、中国侨联研究课题管理、《华侨华人历史研究》学术期刊编辑工作,负责涉侨学术交流合作及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工作,充分发挥侨联工作“智库”作用。
3.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收藏华侨华人社会历史文物,促进侨务工作发展;华侨华人社会历史文物收藏与展览,相关文物收藏与展览;相关知识宣传与学术交流活动组织。
4.中国侨联公益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中国侨联公益事业的管理、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各级侨联开展公益事业工作;负责中国侨联倡导的“侨爱心工程”等重大公益项目的组织、指导、实施等工作。
5.中国侨联干部培训中心。负责中国侨联机关司局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国地(市)级侨联以上侨联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举办各类专项培训班;与大学、党校合作举办培训等。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报考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8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非应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报名时应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7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地址为zgqlrsc2@163.com(邮件主题: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应聘岗位+考生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应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
3.《中国侨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将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侨联(www.chinaql.org)公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各招聘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笔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成绩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侨联公布,具体考试方式结合北京疫情防控形势确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侨联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等材料以供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必要时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侨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国侨联发布,请及时关注,需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学术能力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