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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2-09-08 21:42:14发布,长期有效,34667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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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薪:面议
    • 学历要求:本科
    • 性别要求:男女均可
    • 区域:房山
      • 联系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电话: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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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位描述

    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9日9:00-2022年9月16日12: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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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是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宣传推介、评价评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研究,参与推进项目对接、合作交流;承担本市利用全球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款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服务、执行监测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发展改革委行政许可及有关服务事项的相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拟招聘研究分析岗、审批服务和宣传岗工作人员各2名,专业要求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我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三)热爱研究工作,具备基础研究素养,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经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八)符合相关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网络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效信息。请将报名表(附件2)以“姓名+专业+院校+学历”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yhyshjzhaopin@fgw.beijing.gov.cn。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一同发送上述邮箱。报名材料不全,初审不予通过。

    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9日9:00-2022年9月16日12:00止。

    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3),提前下载并签署《北京地区2022年度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附件4),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书在考生签字后进入考场时上交。

    (二)资格初审

    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三)笔试

    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研究能力。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http://fgw.beijing.gov.cn/)公布。

    笔试拟于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无法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所需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应聘者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可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面试人员需参加心理健康测评。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无法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http://fgw.beijing.gov.cn/)公布。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限到指定医院配合完成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院校进行考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与有关同志谈话,核实相关情况,了解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研究能力等。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社会征信查核。

    (七)公示

    通过考察的考察对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可少于公告人数),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http://fgw.beij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后将不再递补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本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

    四、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的信息。

    (二)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未接到考试通知者,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请及时关注北京市疫情防控近期要求。

    (四)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89151465。

    招聘监督电话:55590492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蚂蚁热搜网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s://beijing.mayicms.com/danwei/27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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